▍来源:赛柏蓝 作者:玉米
▍大三甲医院动手,停用18个中成药
日前,据趣学术消息,广西自治区人民医院发通知,将妇产科18个非基本药物中成药品种从医院用药目录中删除,同时增加8个基本药物中成药品种。
在通知中医院表示,全区各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作为临床诊疗的首选药品,逐步提高各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于此将18个非基药停用。
有分析认为,基药一直是基层医院的首选,此次这所大三甲医院将一些非基药调整出临床使用,传递了基药配备、使用全面加强的信号。实际上这也是国办2018年9月19日公布《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的要求。
▍江苏发通知:三级医院基药要占60%
无独有偶,今天行业传出消息,江苏省卫健委发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方案》,将选择南京溧水区、无锡江阴市、徐州邳州市、南通启东市、连云港赣榆区、扬州仪征市等6个地区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级综合试点。
江苏要求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配备使用基药产品数和金额数在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不低于50%;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不低于 40%;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不低于 30%的基础上每年提高5-10个百分点 。
江苏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产品和金额占比均分别 不低于90%,80%,60% 。
▍基药优先使用,全面开始了
所谓“1+X”,是指基药优先,这在国办2019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中有明确表述。
国办表示,“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同时,江苏省关于各级医院基药使用“不低于90%,80%,60%”的比例,也是国办文件的要求。
事实上,江苏提出的“1+X”和使用比例,是国办文件发布后首先落地的省份,相信其他省份的落地文件也将随之而来。与此同时,在国家卫健委公布的对三级、二级医院的考核方案中,基本药物的采购占比是重要的考核部分。
▍基药,成为医药人的首选
随着政策落地推开以及对医院的考核,基药毫无疑问会被各级医院优先使用。实际上据赛柏蓝了解,不少医药人正在逐步将基药补充进产品群,在优先使用的原则下,操作基药相对是比较稳妥的选择。
这和目前的医保控费并不冲突,在国办的《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中明确,对于基本药物目录内的治疗性药品,医保部门在调整医保目录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目录范围或调整甲乙分类。
也就是说,治疗性的基药优先进医保,还能在医院端优先使用,这或许是不少医药人操作品种时作为优先选择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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